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百科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的流程

        依据商标法第四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一)申请人直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的,登录网上服务系统,选择“商标注册申请”,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

        (二)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自行办理的,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三)申请人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的,应通过网上申请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以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

        (四)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代理机构”一栏中。

        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会对申请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审查程序请参阅《商标注册流程图》。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以后再提交申请书。

        

CopyRight T&S IP Law Fir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2008-2021
粤ICP备05022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