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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常识须知

进行商标变更是一件比较常见的事情,不过,关于商标变更的常识很多小伙伴并不了解。接下来,我想跟大家讲讲这方面的知识。

(1)按照相关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根据相关要求,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诸位需记住,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大家需要明确的是,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总之,对于商标的变更,我们应当掌握以上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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