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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商标注册简介

   概要:

   克罗地亚的现行商标法于1998年7月23日生效,采用注册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罗马尼亚接受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克罗地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商标法条约》、《马德里协定书》、《马德里议定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主体要求:

   商标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外国申请人,如所在国与罗马尼亚共同加入某个国际条约、公约或签有互惠协定,则该国申请人可在罗马尼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必须通过罗马尼亚代理机构向国家专利商标局提交。

  

   申请途径:

   *申请所需文件:

   -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 代理委托书;

   - 申请人名义,地址中英文;

   - 商标图样;

   -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申请程序:

   1、商标查询:可委托当地代理进行详细查询。

   2、递交申请。申请人向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受理通知书约在一个月内下达。

   3、注册审查。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的审查员在约1年的时间内对注册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全面审查。审查员可能会发出官方通知文件要求修改。若审查没有问题,则发出公告。

   4、商标申请如通过审查,将在公告上刊登。

   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根据上述不可注册商标的规定可以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

   若无人提出异议,则申请人需缴纳第二期注册费用,缴费后,罗马尼亚专利商标局将签发注册证。

   5、注册有效期: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续展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月内提交,或在届满后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交,但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费用。

 

   关于商标的使用:

   对罗马尼亚生产企业内销的所有商品而已,商标的使用和注册是强制性的,而在贸易和服务中的商标使用是自愿的。

   罗马尼亚对商标注册后的使用及注册标记的使用未做规定。但只要注册商标能使用。

   商标可以连同也可以不连同商誉一起进行转让,转让必须经转让人或其授权人书面签字才能生效。转让备案后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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